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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负责制定学院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基本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;组织和实施具有全局性和导向性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;负责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。
二、负责学院总体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监控、管理和教学评估准备工作。
三、协调学院各教学单位间的协作;组织教务管理人员的培训;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。
四、负责提出学院教学经费的总预算和下拨方案,并监督管理教学经费运行情况。
五、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,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;负责专业申报和专业建设的有关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。审查与发放学历证书,审批和处理转学、转专业、退学等学籍变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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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负责教材建设和管理,组织教材采购,协调教材发放。
八、组织制定实践教学计划,负责校内外产学研实习实践基地建设,对外落实实习总体计划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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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负责辅修专业和联合办学的宏观管理。
十、负责学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国家级考试考点的申报工作。 |